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堂吉伟德:冰醋酸泡海参,安全焦虑下的治理忧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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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台湾新北市卫生局日前查扣封存24吨涉以工业用冰醋酸浸泡的海参成品、半成品。由“淦成企业”加工的海参,九成销往香港和大陆,一成疑似流向台湾。(5月16日新华网)

  在食品制假掺假名单中,显然又多了一个“醋泡海参”的名字。在这之前,“美白猪腿”、“红心鸭蛋”、“染色馒头”早已名声在外,哪一样不是将化工原料,直接用于食品辅助加工中,改变其外形让其看起来美观大方。然而,谁又能知道,在“卖相”之下却是“毒物丛生”。作为消费者的公众,再度于个案中见识了“冰醋酸”的真容,在常识的普及中对食品安全生心焦虑。

  冰醋酸这名字听起来有点“孤芳自赏”的味道,然实际上却是不折不扣的“毒物”。有关“百科”介绍说,其吸入后对鼻、喉、眼和呼吸道有刺激性;皮肤接触,轻者出现红斑,重者引起化学灼伤。误服浓乙酸,口腔和消化道可产生糜烂,重者可因休克而致死。用冰醋酸浸泡的海参,含量虽不足以达到吃后即死的地步,然日积月累亦是危害不小。通过“技术创新与升级”,公众再度见证了“黑心商人”的无恶不作,在谴责与憎恨之余,一个老问题便油然而生——靠什么来保证我们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
  要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困难,相关的解答已重复多次,要么是商家良心为先,然后是消费能力为本,再以监管严防为主,后以制度防控为重,总之私德与公德,私利与公利的结合,才能让食品安全得到改善。问题在于,如何让道德、责任抑或能力得到提升,恐怕需要我们重新对食品安全以外的社会环境,进行一次全面性思考以“重新发现”。

  冰醋酸泡海参的新例,再度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,而做好食品安全的防控,最终还得回归到“共同责任”的共治上来。不可否认的是,许多食品领域的制假行为,跟消费的误区和迎合有着关联,比如追求“卖相”下的药水加工;也不得不承认,安全知识和消费常识的缺失,使得识假辨假的能力严重不足,个人既无以做到自保,又无以成为社会监督的强大力量。食品安全的提质与增效,跟社会的整体发展密不可分,不可能脱离社会大背景而单腿走路。

  对于冰醋酸泡海参,我们或许有忧虑、有惊恐,也有义愤,但更应有反思、检视与自问。打假治劣和防控弄虚作假是项体系工程,着眼于大落实于细,个体若能做到于常识的学习和防范的提升上,增强自我保护和权利维护的能力,并将权利诉求转化为监督的行动,那么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引擎,就会由此而真正开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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